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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启业绩 | 府院联动优化营商环境促重整,瀛启律师挽救危困企业添新绩
发稿时间:2023-05-31
府院联动优化营商环境促重整
瀛启律师挽救危困企业添新绩

——我所担任管理人的光明重机等四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高票通过


2023年5月25日,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株洲光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四家关联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该案系湖南省内首例引入“信托计划”作为偿债方式的破产重整案件,也是我所孙创前商事律师团队作为管理人挽救危困企业、助力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的又一典型案例。

重器制造陷入困境临危受命挽厦将倾

株洲光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重机”)作为具有33年发展沉淀的重型装备制造企业,以其核心产品盾构机盾体、盾构机刀盘等大型基建设备,形成特有的重型装备制造体系,成为高铁、地铁、高速公路隧道等工程施工难以替代的配套生产商,行业优势突出,年纳税额1000万元左右,可解决数百名人员就业问题,对区域经济发展与稳定影响重大。

由于光明重机流动资金及大量短期借款投入基础建设,致使长期投入与短期产出不成正比,又因经济整体下行、融资渠道不畅、民间借贷利息畸高、管理不善等诸多因素,最终陷入经营困境与债务危机。光明重机进入破产程序时,已严重资不抵债,大量应收账款难以收回,且连续亏损多年,生产经营难以为继,面临着破产清算、停产停业的严峻形势。

管理人接管后,从产业布局、公司运营、社会稳定等多方因素考量,始终将“保生产、保增长、保稳定”视为己任,勤于履职、善于作为,追回应收账款数千万元,协助企业吸引洽谈订单,协调各方债权人给予时间支持,保证了企业的正常运营。

通过管理人与债务人的努力,光明重机在进入破产程序后第一年逆势攻坚,实现扭亏为盈,主营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36%,且主要经营指标较同期均有大幅增长,生产经营情况明显好转。在此基础上,管理人充分挖掘企业重整价值,审慎论证企业重整可行性,先后申请光明重机转入破产重整程序、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截止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时,管理人已留存2700万现金用于首期债务清偿,以真实可期的经营成果与偿债资金,增强了债权人支持重整的信心。


创新引入信托计划隔离风险增信保障

光明重机重整期间,管理人为有效解决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信任危机、为留债债权人提供增信保障,创新性的引入信托计划,即光明重机等四家公司全部股权让渡于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以此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专项信托计划,并将信托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以此为重整计划的执行设立保障。信托计划的优势在于:一是增强留债债权人对重整计划的执行的信心,二是为后续投资者提供了更加灵活和安全的投资方式,三是为企业更生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据悉,本案系省内首例引入“信托计划”作为偿债方式的破产重整案件。

资债权益巧作衡平重整计划高票通过

光明重机等四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涉及资产1.9亿余元,负债4.6亿余元,资债结构严重失衡;光明重机债权人280余户,债权类型多样且权益冲突激烈,如按常规模式作偿债安排,重整计划殊难通过,而一旦光明重机破产清算,普通债权清偿率仅为5%左右。

为衡平各方权益,有效提高债权人清偿率,促成企业重整成功,从而保留产业布局,管理人采取集中谈判与个别谈判相结合的方式,与债权人谈判沟通100余场次,充分征求债权人意见与建议,结合光明重机资债情况与偿债能力,修改调整重整计划草案23稿,最终形成了多元偿债方案。如:引入信托计划偿债;对普通债权10万以内部分予以100%现金清偿;对担保权人债权作留债安排并计取适当收益,通过留债清偿的方式为企业更生置换空间;对大额普通债权限定留债范围,留债的同时计取适当收益,在扩大企业偿债空间的同时,再次提高普通债权清偿率。

管理人通过综合运用留债清偿、分段比例清偿、小额债权部分全额清偿等方式,整体衡平了各方权益,普通债权清偿率从5%提高至44%左右。


积极寻求府院支持,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光明重机重整期间,管理人主动作为,积极寻求府院支持,在引进投资、重整计划拟定、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重整计划拟定过程中,由于担保债权组存在“一票否决权”的债权人,该债权人是否同意留债及留债金额、收益比例的高低,均影响整个重整计划的拟定与通过,而渌口区人民政府系该债权人的主管单位。为此,管理人主动寻求人民法院与人民政府的支持,对留债方式清偿的方案反复予以论证与测算,并为留债收益比例的确定提供了多项依据,最终得到了人民政府的支持,决策以留债方式支持企业重整,为重整计划的通过创造了可能。

此外,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争取债权人支持,管理人及时、主动向人民法院汇报工作,提供核查生产经营合同、严格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的工作建议,经人民法院同意并组织债权人协调沟通,为债务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提供了支持。

光明重机重整计划的通过,是我所孙创前商事律师团队专业审慎勤勉履职、不断创新主动作为、积极挽救危困企业、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一辑缩影。我所及我所律师,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担当,持续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推动省内营商环境优化的发展大局,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