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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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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启观点 | 国家赔偿案件证据缺乏如何破局
发稿时间:2023-06-26


【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9月,唐某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后送往看守所羁押。在羁押期间,唐某因感染出现病情,但看守所并未引起足够重视,至唐某身体休克才将其送往社会医院治疗。在此期间唐某自行垫付医药费用共计74070.11元。2020年5月3日,唐某去世,经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系融合性脓肿性肺炎导致多器官功能性衰竭死亡。该鉴定意见书与某权威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存在冲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载明唐某死亡原因系颅内损伤并伴有延长性昏迷。看守所多次拒绝家属查看监室监控录像以及看守所医院治疗病历资料的合理要求,致使家属对唐某的死亡原因存疑。家属此后向市公安局、省公安厅以及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均因证据原因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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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案后经分析讨论,我们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1.《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否存在违规导致无效;2.当事人查看监控视频与诊疗资料的诉求是否合理、是否应当得到支持;3.看守所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行为;4.当事人是否可以获得相应赔偿并要求支付垫付的医疗费用。







【律师代理思路】   
一、明确现有证据情况无法对国家赔偿进行翻盘,依托多种手段对证据进行补强  
因国家赔偿证据标准要求较高,而本案系在羁押期间发生,大部分证据在公权力机关且调取困难,而之前的国家赔偿未重新鉴定也未调取到有利的证据,因此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撑国家赔偿的申诉,只能依托各种手段对证据进行补强。     
二、对《司法鉴定意见书》提起违规投诉,并辅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引发关注和重视     
各种因素导致本案重新鉴定已无可能,因而只能找出《司法鉴定意见书》的违规事项向司法行政机关提起违规投诉,并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以期引起各部门的重视和关注。     
三、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举报,利用法律监督机关作为居中力量协调推进案件   
代理律师多次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人民检察院也高度重视并作为第三方对案件情况进行调查,同时深入了解家属的诉求,并针对关键的监控视频居中进行调处。虽仍未予以查看,但依旧为案件的处理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四、向案件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反映情况   
向司法行政机关、办案公安机关、监管支队等相关负责单位递交报告并多次进行汇报,请求关注并积极解决案件中的相关问题。






【案件结果概述】
 代理律师通过多元的工作方式,在未进行国家赔偿申诉的情形下,依法力促多部门参与和支持,使本案得以圆满解决——对涉案责任人员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垫付医药费进行赔付,同时对其家庭特殊困难进行救助,家属甚感满意。







【办案启发】

 该案虽然经过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个程序,但提起行政诉讼并非最终目的,因为诉讼并没有真正解决案件背后的实际问题。代理律师希望通过诉讼等多个程序引起各单位对家属作为弱势群体的重视,能够共同协调解决本案,打开当事人的心结,解决案件背后的实质问题,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本案当事人白发人送黑发人,年过半百还经历丧子之痛,其悲愤可想而知。在一次次的合理请求得不到回应的情形下,当事人已经处于几近崩溃的境地,无法正常生活。在代理律师的安抚和分析下,开始冷静寻找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维护权益,双方一步步配合完成工作,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本案切实体现出律师这个职业不仅仅是理性的,也是充满人情的,在处理社会矛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维护社会稳定不可或缺的力量。

  声明:文中图片来源网络